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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
2025/6/13 11:07:29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的顺利发展。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育要求
(一)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了解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三)明确安全生产的目的、任务是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生产设施的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了解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安全规定。
1、全面介绍公司概况、生产规模、生产历史和产品特点。
2、重点讲明企业生产的主要特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高温等。
3、明确交待入厂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防毒、防绞伤、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车辆伤害、防灼伤、防起重伤害等方面的安全规定。
(五)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外单位调入本厂工作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公司级教育,由企管办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车间及单位。
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4、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六)日常教育
应开展安全生产周例会和班前班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公示等活动,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应经常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并进行事故预防等方面的教育。
(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后,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作业现场要保持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废料、杂物,原材料、工件、毛坯、工具等按规定定置摆放,摆放高度不准超过机器转动部位。
三、工作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线和标志牌。
四、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若生产需要应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完工后应立即清理干净。
五、作业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置于醒目的方位,以提示人们注意。
六、高温和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和防冻措施,其防护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
七、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采光,照明灯具齐全、可靠。
八、有粉尘和有害气体散发的作业场所,要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九、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设备不得超速、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如有缺损应立即修复,绝对不准在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的情况下作业。
十一、配电设施要安全可靠,并装有符合规定的熔断器和触电保护装置,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因工作需要临时接线的,应由电工装接,用后立即拆除。
十二、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检修应先停机后检修。
十三、电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必须按《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十四、特殊工种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率要达到100%,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
十五、新职工、临时工在上岗前,各公司、部门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上岗。
十六、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违章指挥,操作者有权拒绝,对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十七、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单位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职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安全办公室和各单位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弄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八、按照规定搞好安全“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灾、防事故),“四防”设施齐全有效,责任到人。
十九、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动力,为确保安全用电,正常生产,防止不必要的人身安全事故及集体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工维修线路,能断电工作时,应拉闸断电,并在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请勿合闸”或有专人看管。
三、使用电笔或万用表只许试500伏以下电压,禁止超负荷使用。
四、电压在200伏至1000伏之内的电路,禁止带电工作,如必须带电工作要有可靠的安全操作措施,经领导同意,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
五、保险丝开关等电器元件,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六、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要包好,以防触电。
七、中途停电工作,当重新工作时,必须详细检查各项设备的变化,当无问题时方可重新工作。
八、登高工作要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九、雷雨大风天气严禁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十、电机运行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如超负荷引起跳闸,应立即联系电工检查处理,经电工同意后方可继续工作。
十一、生产岗位人员要定时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要注意电机各部位升温,如电机升温高,或有火花、异常声音等现象,要立即通知电工检查处理。
十二、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及厂房照明、动力保险和防爆灯泡的更换。其他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动用、拆卸电气设备、开关等。
十三、有人触电时,为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四、厂区地下施工,应征得办公室的同意,以免损坏地下电缆及触电。
十五、车间内的管线应连成通电回路,每个通电系统应由两处接地。
十六、接地线的接点要焊接,确实无法实行焊接的部位才允许用螺丝连接,并一定要牢固。
十七、易燃易爆车间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及非防爆性电气设备,如工作必须,可安装安全电压的防爆临时灯,电线应采用橡胶电缆软线,不得有接头。
十八、静电接地每年检查一次,如有问题及时解决,生产岗位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恢复好拆下的接地线,否则不许使用。
十九、配电设施要安全可靠,并有符合规定的熔断器和触电保护装置,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因工作需要临时接线的,应由电工装接,用后立即拆除。
二十、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计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量管理组织机构
计量员在集团公司计量室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计量工作。
三、计量管理职责
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四、计量器具的管理
(一)计量器具的购置
1、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是国家定点计量器具生产单位的产品,且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在2000元以下的,计量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分公司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购买。
3、凡购买的计量器具在2000元以上的,计量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分公司经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二)计量器具的验收入库
1、购置的所有计量器具,经公司计量员检定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2、凡各部门购置设备上带有的计量器具,在设备验收时,所带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员检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粘贴计量检定合格标识,同时将设备所带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由总工办保存备案。
3、自制的计量器具制好后,送公司计量员进行校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公司计量员发计量校准合格标识并记入计量器具台帐,不合格的通知送检部门进行返修。
(三)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1、计量器具的使用者必须熟悉该计量器具的性能,严格执行使用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2、在用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精心保养,严禁磕碰、划伤、擅自拆卸,使用完毕应擦拭干净,放入计量器具盒内,如长期不用,需涂油防锈。
3、计量器具由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不得随意转借。
4、质检人员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得与生产人员共用。
5、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室和仓库必须清洁卫生,满足防尘、防震、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要求。
6、使用单位的部门计量员随时对本部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监督使用者对计量器具使用的正确性,发现使用不正确,应立即纠正,保证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四)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
1、计量器具的检定分为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周期检定、巡查检定、修理检定。
2、计量器具检定依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对本公司不能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委托国家(县级以上)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3、对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校准,由本公司计量员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到检定周期前,公司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检定通知单”两份,一份交部门计量员,另一份由部门计量员签字后交回公司计量员处留存,部门计量员按计量器具通知单的要求,把要检定的计量器具在规定时间内送公司计量员处。
4、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出现不准确,使用部门计量员应及时送公司计量员处进行修理并检定/校准,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卸。
5、使用单位所用计量器具必须具有检定/校准有效期的计量标识;凡没有计量标识的和以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6、对计量器具可能影响其性能的可调部分进行封印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并保证封印的完整性。
(五)计量器具的修理
1、计量器具出现非正常损坏时,必须由责任人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全质办,全质办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对公司计量员不能进行修理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员外送修理。
2、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规定精度等级,当精度达不到要求时,由公司计量员作出降级使用结论,按降级后的使用范围投入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
1、A级计量器具的管理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2)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等对计量数据有较高要求的计量器具。
2、A级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制定周期检定计划,由部门负责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公司计量员组织实施,检定周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检定最长周期。
(2)A级计量器具的检定应严格执行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3、B级计量器具的管理范围
(1)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等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要求较高,但计量性能稳定,质量好的计量器具。
4、B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
(2)对计量数据要求较高,但计量性能稳定,质量好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
5、C级计量器具的管理范围
(1)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等对计量数据要求不高的计量器具。
(2)与设备配套不易拆卸的指示用仪表、表盘表等。
(3)计量性能稳定,质量好,且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的计量器具。
(4) 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
6、C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C级需要进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只进行进厂一次性检定,不安排周期检定。
(2)对不便拆卸的表盘可进行不定期的对比,对无法进行对比的,可进行一次性维护、保养。
(七)计量器具的报废
1、对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报废单”和“计量器具使用奖惩单”,分公司技术经理审核,全质办主任批准后报废。
2、凡批准报废的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员收回并保管,将台帐等有关资料一起注销,且报废的计量器具不得混入使用现场,一经发现混入现场,要追究公司计量员的责任。
(八)计量器具使用的奖惩规定
1、由于使用者责任心不强、使用不当造成计量器具丢失或损坏,按使用年限或计量器具特性,按原价的1~3倍进行赔偿。
2、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千分表类,车间生产一线使用期限为五年,管理岗位使用为十年。氩气表、二氧化碳表、耐震压力表使用期限为五年。
3、生产一线计量器具的报废期限规定:一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70%~80%,二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60%~70%,三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50%~60%,四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30%~40%,五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10%~20%。
4、管理岗位计量器具报废期限规定:1~2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70%~80%,3~4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60%~70%,5~6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50%~60%,7~8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30%~40%,9~10年内报废的计量器具赔偿原价的10%~20%。
5、米尺、钢尺、压力表(用于压力试验)、氧气表、乙炔表等计量器具使用期限为一年,1-2个月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90-100%处罚,3-4个月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80-90%处罚,5-6个月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70-80%处罚,7-8个月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50-60%处罚,9-10个月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30-40%处罚,12个月以内报废的按计量器具原价的10-20%处罚。
6、设备上所带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计量员检查,发现损坏报废的,立即停止使用,查明损坏原因,报全质办。计量器具如人为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7、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出现不准确,部门计量员未发现,仍在使用的,质量体系考核中发现,按考核标准处罚,在公司计量员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部门计量员将处30~50元罚款。
8、计量器具使用人发生岗位调动,而使用部门计量员未及时办理调转或转交手续的,公司计量员监督检查中发现,对使用部门计量员处50元罚款。
9、使用部门凡报废的计量器具(包括氧气表、乙炔表其中一块表损坏),部门计量员应及时送交全质办,若不及时交回,公司计量员检查发现,将对使用部门计量员处50元罚款。公司计量员检查发现,使用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无计量检定合格标识,专管人员的计量器具编号与全质办计量台帐登记的编号不一致的,给予专管人员计量器具原价处罚,同时给予部门计量员50元罚款。
10、计量器具使用保养好,使用年限长的要进行适当奖励,凡计量器具在报废时,使用期限每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一年的,奖励本计量器具原价的10%。
11、计量器具的奖惩由公司计量室开具计量器具使用奖惩单三联,一联交使用单位部门计量员,一联交全质办,一联附计量器具报废单留存。
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培训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公司内部、外部进行的一切计划内、计划外培训。
三、职责
1、企管办负责全公司的职工培训管理工作。
2、各二级单位技术经理(矿泉水公司及加油站为单位负责人)、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
3、各车间主任、科长为本车间、科室培训工作负责人。
四、工作程序
1、培训申请
(1)由企管办统一印制《职工培训计划申请表》,于每年的12月1日前发到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需要,结合各车间、科室培训需求,提出下年度培训计划,填写《职工培训计划申请表》,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企管办。
(2)企管办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统筹考虑,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编制出全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下发给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
(3)未列入《年度职工培训计划》,但因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安排或工作需要进行的内、外部培训,需填写《职工培训计划申请表》或《职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经单位或部门培训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企管办,企管办初审后编制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申报单位实施。外出培训经批准后,连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通知一并报企管办备案,未经审批的外出培训,所有费用公司将不予负担。
2、培训计划的实施
(1)培训计划实施总的原则是谁申报谁实施,企管办予以协助并负责督查和验证。
(2)列入《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的培训计划及年度计划外提报的培训计划、派出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单位应提前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于培训前七日报企管办,经企管办审批后实施。
(3)因特殊原因,培训计划不能按时实施的,组织单位应提前七天定出调整计划申请书报企管办,没有提报申请的视为没有完成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单位应做好培训职工的考勤工作,并如实记录在《培训点名册》中。
(5)培训如进行考核,组织单位还应填写《培训考核登记表》。
3、培训记录归档
每项培训计划完成七日内,组织实施单位应将《培训实施计划表》、《培训点名册》、《培训考核登记表》及考核试卷一并交企管办归档。
4、培训效果验证及费用列支
(1)企管办应对每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填写《培训完成情况验证记录》,一并归入档案。
(2)培训费用的列支,在一个单位内进行的培训,费用从本单位列支,跨单位由公司各部门组织进行的培训,费用从公司列支。
(3)外出取证培训,培训完成后,由组织实施部门或人员执取得证书和培训费用单据到企管办进行登记,企管办对外出培训有关事项做好记录,验证取得证书,认为达到培训目的后,在培训费用单据上签字,无企管办签字的单据,财务处一律不得报销。
(4)非取证培训,培训完成后,由组织实施部门或人员到企管办登记,企管办对外出培训有关事项做好记录,并在培训费用单据上签字,无企管办签字的单据,财务处一律不得报销。
(5)外出培训完成后,组织部门或人员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取回资格证书。鉴于部分外出培训发证时间较长,如果在培训费用借出六个月后,组织部门或人员仍不能拿回资格证书,其培训所借费用将由财务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6)参加外出取证培训的人员,如果因个人原因通过培训没有取到证书,培训费用将由个人支付,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5、培训档案及取证管理
(1)培训档案由企管办统一管理,保存期五年。
(2)外出培训取得的所有证件,一律由企管办保存和管理。
6、培训考核
(1)参加培训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写出请假条,经单位培训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报企管办。
(2)对无特殊原因完不成培训计划的,每少一项,将从组织单位年终管理考核最后得分中扣2分。
(3)对不按时申报培训计划申请、培训实施计划、培训实施有关记录及记录不齐全的单位,每出现一例,从当月质量管理体系中扣2分。(企管办报全质办执行)
(4)无故不参加培训,一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培训期间不遵守纪律,被授课老师点名批评者每一人次扣1分,扣分均从当月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中扣。(由企管办报全质办执行)
(5)各项考核成绩按规定进入工效挂勾序列。
(6)每年1月15日前,企管办要把全年培训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供水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我公司特制定如下服务管理制度:
一、 报装立户:
接洽用户接水申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立即登记。用户按规定缴齐各项费用后,3天内交施工单位施工。
责任单位:市场部
电 话:7210736
二、 工程施工:
接到工程施工任务书后,立即组织做好工程前期工作,办理有关手续,具备施工条件的居民用户在3天内完成,交付使用。单位工程在5天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保质保量,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工程部
电 话:7210806
三、 抄表收费:
定期抄表,不得无故估表,如有情况致使抄表读数不能直接反映实际用水量时,用户询问,务必将计算办法及依据详细向用户解释。热情、礼貌、周到地按章收费,如用户询问,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与用户吵架,不刁难用户。
责任单位:抄表班
电 话:7210667
四、 管网维修:
加强管线巡检和维护保养,接到报漏后,DN50以下管漏水应在接报后12小时修复,DN50以上管(包括DN50管)漏水在接报后半小时内采取措施止水,马上进行不停歇的抢修(由于交通、道路或者其它障碍无法进行修理的及不具备作业条件等客观因素除外)。
责任单位:市场部
电 话:7210736
五、 供水水质: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监控,水质的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对用户反映的水质意见,检测中心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调查分析,3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责任单位:检测中心
电 话:7210726
六、 供水水压:
合理调度管网输配水,确保管网服务压力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形干管压力不低于0.30兆帕,对水压有特殊要求或超过服务压力的用户,由用户自己间接加压解决。
责任单位:运行部
电 话:7211866
七、 计划停水通知:
因维修供水设施或管道施工需要停水,应提前12小时发出通知(管网爆漏抢修和突然供电故障除外),客服中心通过电话、张贴通知、网站、微信等方式对停水范围内的重点用水单位和居民区进行通知。
责任单位:客服中心
电 话:7210709
八、 供水服务热线:
24小时受理供水方面咨询、维修、抢修、服务等问题;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理,传递给有关责任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运行部
电 话:7210709
九、 举报投诉中心:
认真处理用户投诉,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率为100%。在收费大厅设咨询台,由大厅经理负责处理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客服中心
电 话:7210709
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强化管理机制,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创造一个紧张有序、高效文明的生产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水公司、齐陵供水站、化工区水厂各部门。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5S”活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将各部门卫生区、办公室、车间和更衣室现场管理考核结果纳入本公司管理考核。
2、各部门负责卫生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卫生责任区卫生标准
1、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认真清扫和治理,做到责任区内无杂草、杂物、无卫生死角。
2、道路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土、积水、铁屑、纸屑、烟头。
3、存放的各种工件、物品按标识牌定置摆放整齐,不得有碍观瞻;无占道现象,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及时倾倒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二)办公室、生产车间卫生标准
各办公室、车间严格按“5S”活动管理(1S整理、2S整顿、3S清扫、4S清洁、5S素养)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常抓不懈,措施得力,力求实效:
1、整理:把不用的东西清除掉,把有用的物品排列好,整理是现场改善的开始。各办公室、车间内要做到各种物品放置整齐、美观,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用的物品及时清理。
2、整顿:是对整理后需要的东西进行整顿。把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过目知数,目视化取拿物品无寻找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现场整齐、紧凑、协调。它的核心是自己动手边整顿边立规矩,自觉遵守并坚持下去,使办公桌面、工作地的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窗台物品摆放整齐。
3、清扫:就是打扫得干干净净。对工作的物品、设备以及地面要勤加维护打扫,自己用的物品要清扫干净,清扫完设备要加以润滑,清扫也是保养。通过清扫创造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以保证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
4、清洁:是坚持前三个“S”的结果。贵在坚持和保持,不搞突击。做到经常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清洁干净,保持办公设施、生产设备清洁干净。
5、素养:是职业道德要高尚,有良好的习惯,现场操作者为自己创造一个整齐、清洁、方便、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自我满足,养成良好的风气习惯。
(三)更衣室卫生标准
1、更衣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
2、地面保持清洁干净,无垃圾、污渍及废弃物;垃圾桶内垃圾及时倾倒,桶内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3、更衣柜内个人物品要合理摆放整齐、规范,私人物品于更衣柜内摆放整齐。
4、墙壁或晾衣绳上悬挂的物品要整齐。
5、不得在更衣室内存放工件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四)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管理
1、各卫生区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等污物;办公室桌面、窗台上无灰尘、污迹,保持整洁干净。违者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2、公司主干道、车间安全通道要保持通畅,无积土、积水、烟头,无油污、纸屑等杂物。违者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3、更衣室内摆放整洁干净,无杂物。违者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
4、打扫完卫生后,拖把要清洗干净,卫生用具定置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放。违者每次扣罚当事人20元。
5、各单位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企管办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违者每次扣罚当事人20元。
6、各单位各自卫生责任区每天必须清扫一遍,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卫生大扫除。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水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水厂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二、各科室班组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体系,水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对全厂消防工作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
四、全厂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的义务。
五、各科室班组应结合生产、管理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认真抓好落实,防患于未然。
六、易发生火灾的一切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泵房、配电房、化验室、办公室等固定场所,按需配备对应的灭火器、消防水管中的一种或多种。消防器材要放在易取的位置并设置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任何人不得挪用。
七、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要有完备的出入库手续和使用消耗记录,使用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九、禁止在重要场所、要害部位使用明火,例如:泵房、液氯房、压力容器内等场所,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制定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由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十、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包括防雷、防静电)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禁止违章乱接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电器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干燥,不准堆放杂物、易燃品。
十一、凡下班时间或节日、各部门人员都要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火源,非工作电源是否关闭。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十三、厂部至少每季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上级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十四、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违反《消防法》和本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对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至追究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设备是发展生产的重要物质手段,必须管好、用好设备,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确保各类设备在采购与使用管理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二、设备购置
设备采购应遵循“重视质量、品牌、货比三家,性价比高者优先采购”的原则,并对采购设备的安全、环保性能评估,确保选择环保、安全防护、保证员工健康等方面更优异的设备。
(一)零星设备购置
价值5万元以上的设备,采取“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方式,性价比后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价值5万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二)新上项目设备采购
新上项目及技改扩建工程增置的大宗设备类固定资产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三)招标后资料资料的归档
价值5万元以上的零星设备、新上项目及技改扩建工程增置的大宗设备,招标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购置申请表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分管经理负责将设备购置申请表及设备的招标材料:包括招标书、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材料一套(正本)、中标投标书(需要时)、采购合同、技术协议、产品样本以及招标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交设备责任工程师办理资料入库手续。
(四)“设备购置申请表”审批程序
各单位、部门“设备购置申请表”填写前要做好考查工作,认真填写至少三家设备的性价比较情况,“设备购置申请表”由分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五)禁止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耗能大、不安全、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的设备。
(六)大型设备(80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采购时,合同中应明确厂家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环保指标。
(七)公司鼓励采购、使用先进设备,提高安全防护等级、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设施、设备或技术。
三、设备验收
(一)生产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生产科组织设备责任工程师和有关人员按“装箱清单”逐件验收。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原件交总工办妥善保管,使用说明书复印件由生产科负责向生产厂家索取或复印,以备后用。
(二)设备开箱验收后,生产科组织安装、试车,并按出厂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逐项验收,如有超标,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处理。
(三)设备试车验收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对设备进行综合测试、检验,确定设备安全性能良好、燃料消耗合理、对环境无较大影响后,由生产科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参加试车验收人员会签,生产科与使用部门办理使用交接手续。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交使用部门。
(四)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后,须经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并出具合格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五)对验收合格设备,设备责任工程师组织编写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分管设备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设备管理员将设备投标资料、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验收记录、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一同交设备责任工程师,由设备责任工程师按“设备分类与编号管理规定”给出设备编号,记入设备固定资产总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设备管理员将其记入本公司设备分台帐,并加装设备编号和设备专管人铭牌。
(六)设备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固体、液体废物要及时清理,不得对周围土壤、水体、大气等造成污染。
四、设备的维护保养
公司设备使用管理实行以维护保养为主,定期检修为辅的原则。
(一)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结构性能,熟悉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设备操作、管理到人,做到台台设备由专人管理、维护、保养。
(三)操作人员必须做到:
1、设备专管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设备。
2、设备使用前,操作者首先对设备的润滑状况、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试运行,确保设备润滑良好、安全、完好,
3、设备专管人对所负责的设备及其周围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在向设备加注油品时,注意不得过量,防止滴落和溢出。设备漏油应及时擦除,设备老化漏油严重时应设置接油盘,杜绝油污流到地面,做到文明生产。
4、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超速、超负荷运行设备。
5、使用设备时,如发现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6、设备使用完毕,操作者对设备进行清理。
(四)公司实行设备三级保养制
1、日常维护保养(例保):由设备操作者执行,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润滑,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每日对设备清扫擦拭。
2、一级保养(一保):由设备专管人执行,维修人员协助,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设备局部、重点部件拆卸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件,疏通油路,清洗或更换油毡、油线、过滤器或更换机油,调整各部位间隙,紧固各部件。电器部分视情况由维修电工负责,保养完成后作好记录,维修班长验收,备好零件以备二保时更换。
3、二级保养(二保):以专职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每两年一次,对设备大部分解体、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件,更换或修复磨损零部件,疏通油路,更换油毡、油线,调整各部位间隙,紧固各部件,彻底检查电器部分,更换不良件(由电工进行),全面涂漆,使设备尽量达到出厂标准和满足工艺要求,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保养完成后要作好原始记录,应详细记录更换的零件及修理过程,收入设备档案。
4、三级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放至公司指定的废弃物储存点,杜绝废油直接流至地面。
5、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监检,定期监检由安全办组织进行。
五、设备修理
(一)设备维修由各生产科在年初制定设备维修计划,由分管经理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报设备责任工程师备案,各分公司按维修计划进行修理,设备责任工程师负责监督实施。设备进行检修或维修后,由检修或维修人员填写“设备维修记录”,经车间主任、操作者、维修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字,存入设备档案。列入设备维修计划的设备维修,其设备检修或检修记录需经设备责任工程师确认。
(二)设备在使用中发现故障或操作不灵的现象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予以检查修理。
(三)设备修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废棉纱等应及时放至公司指定的废弃物存放点,禁止废油直接流到地面。
六、设备的封存及开封投用
(一)生产设备闲置半年以上时,应办理对设备的封存。设备封存前,由设备专管人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注油,同时由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随机附件、工具进行清点检查,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由使用部门、分管经理、财务处、设备责任工程师会签确认,总工程师批示。
(二)生产科对封存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遮盖、包扎措施,对设备随机附件、工具进行封箱保存。封存设备应放于车间内合适的地点,绝不允许露天存放。
(三)封存设备启封投用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总工程师审批。
(四)设备开封投用前由生产科及使用单位负责人、设备操作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车运行,作出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正常后方可投用。
七、设备报废
(一)设备报废的条件
1、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装价值的。
2、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改造的。
3、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新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易修复的。
4、由于技术陈旧,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和性能先进设备替换的。
5、按能源改造政策,应予以淘汰的设备,并且不得调出利用。
(二)设备报废的审批
1、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分管经理审核,设备责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经理批示,批准报废的办理报废手续。
2、报废后设备在总公司统一处理前,车间应管理好,将其放于车间内合适的地点,绝不允许露天存放,决不允许私自拆卸零部件,保持设备报废时的技术状态。各车间设备维修人员每半年应将报废设备统计一次,报总工办,总工办汇总后,上报总经理、董事长,以便对报废设备的统一处理。总工办要建立报废设备台帐,各分公司建立自己的分台帐。
3、报废的设备(动力设备和压力容器不得转让和留用)作价出售所得收入作为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使用。
八、设备调转
因生产需要,设备需在各部门之间进行调转时,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分公司分管设备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属于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需经全质办主任签字确认,并调账处理。
九、设备事故
设备事故给公司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甚至危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环境污染。因此,要积极做好预防措施,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一)设备事故分类
1、 设备事故按维修费用的多少,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为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000~5000元(含1000元),为重大事故。
(3)特大事故:设备修复费在5000元以上,为特大事故。
2、 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以下三类:
(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行,加工工艺不合理以及维护修理不良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
(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常规磨损或损耗,致使设备损坏停产降低效能者,称为自然事故。
(二)设备事故分析。
1、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操作者要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重大和特大事故,车间要及时上报分管经理。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在设备维修人员参加下分析事故原因。重大设备事故及特大设备事故由设备分管经理组织设备维修人员和其它有关部门及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经受处理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2、经分析属设备责任事故的,由设备维修人员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告单第一联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报总工办,5天内将第二联报总工办,第三联车间留存。
(三)设备事故处理
1、 任何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于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员以下处罚。
(1)一般事故,事故损失的20%+50元处罚;
(2)重大事故,事故损失的15%+100元处罚;
(3)特大事故,事故损失的10%+200元处罚。
2、车间出现的设备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者外,同时要追究班组长和车间主任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其中责任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分别罚款的比例为50%、20%、30%。
3、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分管经理和车间负责人至少100元的罚款处理。
(四)设备事故损失计算
1、直接费用(元)=修理材料费(元)+元器件(元)
2、工时费(元)=维修人员的工时定额×修理时间
3、修理时间:从动工修理到全部修完,交付生产使用时为止。
4、事故损失计算
事故损失(元)=直接费用(元)+工时费(元)
5、设备事故报告单存入设备档案。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公司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和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事故救援抢险工作,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抢险救援人员能够各负其责、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供水区域内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水质、水量事件的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渠道、涵管等发生断裂、损毁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雷电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井室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主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5)消毒、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7)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8)其他影响城市供水系统正常运行的事故。
1.4 供水突发事故分级
供水突发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供水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供水或城市供水大量减供,对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水事件。
根据《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供水事故按照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其中:
(1)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故:
①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30%以上;
②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30%以上。
(2)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 级供水突发事故:
①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 20%~30%;
②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20%~30%。
(3)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 级供水突发事故:
①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 10%~20%;
②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10%~20%。
(4)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供水突发事故:
①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5%~10%;
②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5%~10%。
1.5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重大及以上级别的供水突发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由市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处置,较大和一般供水突发事故由区政府及公司负责处置。公司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
(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以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为主体,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城市供水安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城市突发供水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强化政府监管与鼓励社会参与、规范企业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责任。
2 组织体系
2.1 公司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公司设立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公司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到供水系统安全时,公司指挥部为应急时期公司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作为遇有突发事件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时的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公司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宋军
副指挥:陈梅村 李坤松 赵鑫 刘杰
成 员:市场部、财务部、企管办、运行部、客户中心、抄表班等部门负责人。
公司指挥部日常领导工作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的各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立刻到位,当指挥部成员未在淄博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公司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工作;
(2)组织公司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供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
(3)发生应急事件时,负责对事件进行调查,预判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公司供水系统应急预案;
(4)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负责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5)负责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援、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系统恢复正常后负责关闭公司的应急处理程序;
(7)组织对公司供水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统一对外报道、发送相关信息,核发事故通报。
2.2 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公司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办事机构。负责具体承办公司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成员由公司各部部长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平时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后,相应地改设在事故发生地,办公室成员相应增加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的常设预警电话为:7210709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制定演练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发生供水事故时,负责甄别供水事故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4)指导和协助开展供水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受、核实和上报工作;
(6)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公司指挥部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和专家组之间的联络,及时传达公司指挥部的指示;
(7)负责安排公司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公司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根据公司指挥部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检查公司指挥部决策和指令的执行情况;
(8)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协调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9)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10)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的信息报道稿件和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企管办: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公司的信息和通知发布,统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供水和抢修的后勤保障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水公告和水质信息;负责供水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疏导;维护现场治安,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负责供水水质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实施水源周围环境检测,及时作出水源污染评估,制定水源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强化水源周围污染源的防控。
财务部:负责对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账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客服中心:做好应急响应期间辖区内供水用户管理和客户服务、及时下达停水通知;接受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根据公司指挥部命令,调派人员参与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客户来电来访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组织车辆对指定地点进行送水。
运行部:做好供水设施运行及管理工作,加大供水设施巡视巡查工作力度,科学合理调度城市供水;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修设备保养维护和物资储备工作,接受公司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供水设备设施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供水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负责为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提供电力供应,为应急供水提供电力保障。
工程部:为应急抢险提供有关管线资料,负责因供水突发事故造成损坏的管线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科室成员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人员和物资,指挥实施抢险预案,确保实现应急供水目标。主要负责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对供水突发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尽快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2.5 专家工作组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公司指挥部的咨询机构,应急启动时,按照公司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公司指挥部的指派,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公司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供水突发事故。
(1)做好水源井、输水渠道、取水口、水厂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水质检测中心要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的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预防水质突发事件发生。为水质突发事件提供早期预警,保障城市供水水质。
(3)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4)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系统的安全防范,实现供水水量、水压的实时监测,保证供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消毒间应设置回收和报警装置。
(6)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7)完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2 预警
根据早期信息、监测信息,公司指挥部办公室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供水突发事故级别,预警信息应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预警和报警信息应包括:供水事故预警的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3 预警级别
根据《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依据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橙色等级(Ⅱ 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Ⅲ 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Ⅳ 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
3.4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
接到报警信息后,公司指挥部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红色、橙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总指挥批准发布或解除,黄色、蓝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解除。
发布的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受停水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市政、供暖等部门以及工业用户进行专门告知,对老、幼、 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的及时、广泛、有效。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科室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接收结果。
3.5 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司指挥部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城市公共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1)公司指挥部向各部门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预警信息,公司进入应急状态,各部门应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2)公司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搜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供水突发事故的监测和预警;
(3)公司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供水突发事故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突发事件响应的级别;
(4)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度抢修装备、物资、器材,确保随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做好启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暂时停止企事业单位用水方案的准备工作;
(6)做好供水调度和应急供水的准备工作,协助各有关部门、用户做好应对停水的用水保障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发现城市供水异常情况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公司指挥部预警电话(7210709)或110、119,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确认是否属于供水事故,初步确认事故规模和严重程度。
供水事故一经确认,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汇报,如事故影响面比较大,公司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水利主管部门(区水利24小时值班电话7181239)以及临淄区政府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汇报。
若系水源、水质、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汇报区水利主管部门(7181239)、区政府和临淄区环保(7181096)、公安(7181557)、卫生防疫(7181279)等部门。
接到报告后,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起因、现状等,并予以核实,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公司指挥部确认后,采取预警措施,按照公司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发生较大以上供水突发事故,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25分钟内向区水务局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50分钟。
4.2 信息报告内容
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的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部,同时报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
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联系人电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公司和社会相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3 先期处置
确认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后,公司应当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相关证据。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 响应启动
公司指挥部在接到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科学研判事态发展,根据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4.5 响应级别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实行三级响应: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故时,由淄博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调度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超出指挥部处置能力时,立即报请市人民政府组织、调动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Ⅱ级响应:发生重大、较大供水突发事故时,由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 超出区县处置能力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调动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增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响应:发生的一般供水突发事故时,由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应急处置。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立即向区指挥部报告,由区政府或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6 处置措施
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做好现场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开展灾情研判,制定处置方案。
(2)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检测监测。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5)启用供水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6)在城市供水水量和供水水压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应合理调配供水水源,限制、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 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优先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必要时实行限额供水。
(7)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当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公司指挥部。
(2)当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根据供水管网布局,科学调度水量、水压。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和影响范围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切换或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换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并根据公司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水源切换。
(4)当城市供水水源设施发生垮塌、损坏致使水源枯竭,严重影响城市供水,需限量供水时,根据公司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生产,并做好组织调度。
(5)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供电设施,同时联系电力部门提供应急发电车,尽快恢复供水。
(6)当消毒剂严重泄漏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启动吸收装置,迅速控制危险源;根据危害程度设置安全防护区,采取喷淋降解,并做好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等工作。
(7)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8)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供水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9)当生产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时,立即切断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防范。
4.7 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供水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公司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权威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宣传组,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故新闻发布,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水突发事故信息。
4.8 扩大应急
因城市供水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公司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的,应及时上报区、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9 响应终止
供水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较大供水突发事故由负责处置的公司指挥部或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必要时,通过新间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公司综合管理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5.2 调查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参与处置的各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救援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公司指挥部及政府有关部门。
调查评估报告应包括:
(1)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2)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3)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等;
(4)对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以及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等。
5.3 恢复重建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积极及时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保证企业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由公司指挥部牵头,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部门应急抢险队伍要时刻保证工作状态,服从公司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针对本部门易发事故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按要求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在公司指挥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演练。出现供水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汇报公司指挥部,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事故发生地单位和居民临时用水问题,负责与当地镇(乡)政府的协调工作。
6.2 科技保障
公司各有关部门和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 备、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
公司水质检测中心要积极参与建设和利用淄博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定期对城市供水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为预警和抢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6.3 物资保障
公司为相关部门和科室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建立完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保养和更新。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6.4 资金保障
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所需财政承担的经费,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司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公司预备费中列支,同时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账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5 通讯与信息保障
通讯保障工作由公司企管办负责,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网,执行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必须保证应急期间指挥部与公司各部门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讯联络的需要,必须保证随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抢险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快捷、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与网通公司以及移动公司协调确保应急时期的通讯畅通。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管理
公司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及备案。
7.2 备案
公司制定、修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后,需及时报本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3 宣传
由公司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科室面向社会开展以供水安全和保护供水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7.4 培训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对水质检测、水厂运行、管网抢修、特种设备操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并将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
7.5 演练
公司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相关应急演练,并及时进行演练总结评估。定期组织针对水源污染、火灾、爆管、消毒剂泄漏等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7.6 考核奖惩
公司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供水突发事故有关信息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公司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讯联络表
淄博市天齐渊供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突发事故
应急指挥部通讯联络表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职务 |
宋军 |
|
13964397555 |
总经理 |
李坤松 |
|
15853337288 |
副经理 |
陈梅村 |
|
13573389326 |
副经理 |
赵鑫 |
7210716 |
13864370157 |
副经理 |
刘杰 |
7210716 |
15169318600 |
副经理 |
崔福花 |
7210726 |
15965547046 |
企管办主任 |
王志军 |
7210662 |
13455309241 |
运行部部长 |
王玲 |
7210796 |
13789890465 |
财务科科长 |
马洪亮 |
7210736 |
13515330078 |
市场部部长 |
李勇 |
7210806 |
13963934050 |
工程部部长 |
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农字[20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农村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供水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一、供水应急事故分类
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引起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的供水事故。
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3、水质污染:指因突发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事件,造成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4、其他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二、供水应急事故的分级
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水源和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一般(Ⅳ)和轻微(Ⅴ)五个等级。
Ⅰ级: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因素导致主要水源水量不足、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或泵站、水厂设施遭到破坏,供水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10000人以上。
Ⅱ级:主要泵站、水厂停电或发生内部安全事故,供水能力丧失或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20%~30%,造成整个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或部分区域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0~10000人。
Ⅲ级:主要原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2000~5000人。
Ⅳ级:主要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2000人。
Ⅴ级:非主要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人以下。
三、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
1、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运行实际,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供水应急措施,包括建立备用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备用双电源、加强管理、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等。
2、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在对水源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轻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紫色表示。
3、供水应急信息上报制度
在发生Ⅰ、Ⅱ级供水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以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区水务局,主管部门按要求迅速上报区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将应急信息上报后,应急指挥部在6小时内将应急信息详细写成书面报告,报送区水务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当前情况等;
(2)供水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影响;
(3)造成供水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供水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发生Ⅲ、Ⅳ级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将供水事故信息在12小时以内上报区水务局。
发生Ⅴ级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在24小时内上报区水务局。
四、供水应急事故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组织结构设置
针对供水工程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成立应急供水指挥部和应急小组,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经理
技术保障组
现场勘察组
专业行动组
后期保障组
备注:
(1)各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积极组织和调动相应部门人员,分配各项任务。
(2)指挥部成员实行信息逐级报告制。
2、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对内协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内部力量,对外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应急供水。
(1)组织协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内部及各相关部门,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状态处置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类别和状态,统一部署、组织供水应急预案的实施;
(3)协调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4)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社会秩序和善后工作。
3、技术保障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在水质遭受污染、制水工艺遭受破坏、液氯泄漏等专业应急处理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其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初始化危险评估;
(2)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并提出和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
(3)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抢险方案,指导应急抢险组实施抢险方案;
(4)对应急抢险质量进行验收;
(5)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二)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物资科和相关科室组成,下分通讯联络保障、物资保障、宣传报道和运输保障等几个分队。其职责:
1、提供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和通信联络保障;
2、协助指挥做好应急抢险的宣传、对外联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事件现场活动全过程的记录工作。
(三)专业行动组:
由各专业技术队伍组成,下分管道维护抢修、机电修理、水质化验、灭火等几个分队。其职责:
1、负责救出现场受伤人员;
2、负责抢险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应急抢险;
3、负责方案实施过程的信息反馈;
4、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危险源的消除和生产恢复。
五、应急措施
1、由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区水务局,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启用备用水源;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分时段生产,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5)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部队、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重点单位用水;限制工业、绿化、建筑等行业用水;
(6)原水水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确认合格后,经上报区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2、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区水务局,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立即停止自水源地取水;
(3)地下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动备用水源。
(4)及时了解水质污染情况;
(5)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6)降低水厂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调剂容量集中时段供水,方便用户储水;
(7)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部队、学校、医院、食品加工厂等重点单位用水;禁止工业、绿化、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8)原水经监测确认合格后,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将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3、水厂、主要供水设施遭受破坏,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供水设施破坏情况上报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绿化、建筑业等的用水;
(5)由水务局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重点单位送水;
(6)损坏的原水供应设施修复完毕后,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4、水厂主要机电设备、信息化及自控设备故障,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由区水务局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重点单位送水;
(5)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等的用水;
(6)损坏的主要机电设备或信息化及自控设备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5、原水输水设施、清水输水管道断裂、爆管等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关闭断裂相关管道阀门,暂时停止事故区域供水;
(2)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管段进行抢修;
(3)迅速调整管网配水,以缓解停水区域用水压力;
(4)由区水务局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重点单位送水;
6、其他应急事故
参考以上几种事故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对策。
六、应急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应急供水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应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2、装备保障
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水质检测设备等。
3、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供水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联络畅通。
4、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现有维修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附录 指挥部成员及专家名单及联系电话
1、指挥部成员
组 长:宋 军 电话:13964397555
副组长:赵 鑫 电话:13864370157
李坤松 电话:15853337288
陈梅村 电话:13573389326
2、各行动组组长名单
技术保障组组长:王志军 电话:13455309241
现场勘察组组长:马洪亮 电话:13515330078
专业行动组组长:李 勇 电话:13969334050
后勤保障组组长:王 玲 电话:13969382756
水质检测中心主任:崔福花 电话:15965547046
3、技术专家名单
技术专家 孙正伟 电话:15762812297
水源地供水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对饮用水源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公司的领导下,按照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公司水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供水范围内重大水质事故的应急工作。
2、职责明确。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从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开展应急工作,确保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落实责任。以保障供水安全为原则,实行长效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确定不同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及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公司供水水质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源地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永流、齐陵、大武水源地内由于发生突发性事件致使水源地发生的供水事故。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特枯水年、连续枯水年造成的当地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减少或枯竭;
2、水源地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6、传染性疾病爆发导致水源地供水水质受到影响;
7、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指挥部组成与各部门设置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经理
指挥部下设技术保障组、现场勘察组、专业行动组、后勤保障组、水质检测中心。
2、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各应急小组的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主要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政府部门;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有效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3)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制定具体的抢救措施;
(4)保证现场人员和企业外人员的安全;
(5)应急救灾结束后,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事件调查结果。
3、技术保障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在水质遭受污染应急处理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其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初始化危险评估;
(2)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并提出和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
(3)向总指挥提出应急抢险方案,指导应急抢险组实施抢险方案;
(4)对应急抢险质量进行验收;
(5)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
4、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物资科及相关科室组成。其职责:
(1)提供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和通信联络保障;
(2)协助指挥部做好应急抢险的宣传、对外联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事件现场活动全过程的记录工作。
5、专业行动组:由各专业技术队伍组成。其职责:
(1)负责救出现场受伤人员;
(2)负责抢险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应急抢险;
(3)负责方案实施过程的信息反馈;
6、水质检测中心职责
(1)负责出厂水、水源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
(2)出现污染时,加大分析频次,分析污染原因,协助制定实施应急方案。
(六)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包括10人)的特别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并由供水造成传染性疾病暴发;
(3)消毒、输配电、净水建筑特设施设备等发生火灾、爆炸、严重泄露事故;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2、重大事故(Ⅱ级)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2)城市供水网络的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或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多日影响区域供水;
3、重大事故(Ⅲ级)
(1)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的;
(2)城市出厂水供水主干管道突然发生爆管,造成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或制水车间停产预计24小时以上的较大事故;
(3)自动控制系统受到病毒侵害导致投药消毒系统停止工作24小时以上;
4、一般事故(Ⅳ级)
(1)发生死亡1人的;
(2)城市出厂水供水主干管道突然发生爆管,造成连续12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
(3)运行设备或投药消毒系统停止工作12小时以上;
5、事件
凡一般事故以上的水质污染、停水等突发情况的发生都列为事件。
(七)应急响应
1、报告程序
(1)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110、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定事故情况。
(2)事故一经确认,指挥部须立即向区水务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3)若属于水源污染、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环保、卫生等部门。
(八)响应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水质污染事件发生后,检测中心第一时间进行取样化验,拿出正确数据,初步确认污染情况,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召开办公室成员和专家工作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水源地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建议方案,讨论应急工作建议,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3、若发生毒理性指标污染或其它重污染的,预案升级,指挥部一方面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另一方面马上在技术保障组的基础上成立水处理专家组,由水处理专家组确定水处理方案。并由专家组根据方案立即进行实验室实验,再根据实验结果进行水处理试运行。同时,其他应急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意见分头开展工作。
4、如污染不直接影响人的健康安全,要继续供应生活用水。如污染直接影响人的健康安全,启用备用水源地内深井,确保正常供水。
5、专业行动组的抢修人员负责组织应急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水处理试运行取得合格的出厂水后,由专业行动组的管道维护抢修分队开展对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蓄水池的冲洗、消毒和排放工作。
6、由水质管理部门和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对管网水检测合格后,转入正常供水。
7、新闻发布
发布公众信息。事故应急处理期间,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外进行发布,妥善做好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九)应急终止
1、终止程序
应急结束,由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程序。特殊情况下,报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2、后期处置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
(4)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供水系统事故原因,从水源地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十)附录
指挥部成员及专家名单及联系电话
1、指挥部成员
组 长:宋 军 电话:13964397555
副组长:赵 鑫 电话:13864370157
李坤松 电话:15853337288
陈梅村 电话:13573389326
2、各行动组组长名单
技术保障组组长:王志军 电话:13455309241
现场勘察组组长:马洪亮 电话:13515330078
专业行动组组长:李 勇 电话:13969334050
后勤保障组组长:王 玲 电话:13969382756
水质检测中心主任:崔福花 电话:15965547046
3、技术专家名单
技术专家 孙正伟 电话:15762812297
水质异常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组 长:公司分管经理
成 员:市场部、检测中心、工程部、办公室、运行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检测中心,运行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检测中心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小组,具体成员及联络方式见第七章附录。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确认是否发生水质污染事故,决定启动并负责实施公司水质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趋势以及危害程度向公司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在应急期间负责起草水质检测分析报告,对可能采取的有效的水处理方法向公司指挥部提出科学性意见。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最短时间内消除危险。
4、执行公司指挥部关于水质紧急处理的决策,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后各项水质检测指标以及水处理的效果。
5、区卫生防疫、环保、公安等部门介入后负责配合、协调工作。
6、向新闻媒体公布权威信息。
7、为公司指挥部关闭水质异常应急处置预案提供准确依据。
三、适用范围
根据公司供水系统突发性水质异常所引起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Ⅱ两级。
Ⅰ级为一般突发性水质事故。一般水源污染是指由于暴雨等原因造成水源中某一指标超标,但经过净水工艺处理或进行工艺强化处理后可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一般供水管网水质异常是指由于净水工艺造成浊度、余氯等常规指标的短时间轻微超标或因爆管等原因导致泥沙混入、管网陈旧出现浊度、铁锈等感官指标的超标。
Ⅱ级为重大突发性水质事故。重大突发性水质事故是指由于水源水遭到严重污染或水源水、供水构筑物、管网等遭投毒等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突发事故。
四、应急处理方案
(一)Ⅰ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运行部值班员在巡视过程中,一旦发现水质浑浊,要立即汇报水厂负责人,迅速查找原因,并派人到现场查看,安排人员采样,送到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
2、化验员在水质检测过程中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汇报化验室负责人,迅速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复核,排除检验因素后,立即汇报负责人,负责人安排人员对取样点附近管网进行排查,查找污染源;同时化验室再进行取样复检。
3、根据排查情况和水质检测结果,确定水质受到了污染,应立即上报公司经理和公司供水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预案启动。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立即运行部、市场部等赶赴现场,进一步确定污染源、估量污染范围以及造成的危害,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安排管线部进行抢修,同时安排好后勤保障和预备队;化验室要不断加强检测,随时掌握水质指标变化情况,提出水处理意见和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5、分管经理要根据抢修现场情况和化验室水质检测情况,判断污染造成的危害程度,及时关闭污染水源井或污染管网附近的阀门,合理加大二氧化氯消毒投药量,确保其它用户用水安全和持续供水。
6、经检测水的浊度、微生物严重超标,可采取补救措施,指令加药车间加大二氧化氯投药量,若水质指标仍达不到要求,需将受到污染的管道中水全部排空,必要时紧急组织送水车送水。
7、因管网抢修或供水工程投入运行前未进行冲洗消毒所引起的浊度、微生物指标的严重超标,由公司安排将管网水排空,进行冲洗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8、对应急时期的各项工作及所采取的措施要作详细记录,送交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Ⅱ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第一时间上报区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立即配合区环保及卫生部门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
2、当检测数据多项指标不合格或者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单项高倍超标,存在严重危及用水安全时,建议公司供水应急指挥部及时做出停水的决定,组织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立即将受污染的水全部排空。
3、调动其它水源进行供水,保证居民的正常用水。
4、发生管网及供水设施投毒事故时,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关闭主干管网来水方向阀门,切断供水管线,避免污水倒流。同时安排管道冲洗消毒,并立即汇报公安、卫生、环保部门对事件展开取证调查。
5、紧急组织送水车送水。
6、必要时,根据城区供水管网布局,临时铺设供水管线实施供水。
7、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后勤保障供应和舆论宣传工作,不要引发市民恐慌和恶性供水设施破坏活动。检测中心要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动态,做好与卫生、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客服中心要耐心做好用户投诉、咨询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必要时,向居民发放净水消毒剂和饮水安全宣传手册。
8、对应急时期的各项工作及所采取的措施要作详细记录,送交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处置完成后,水质检测中心应急指挥小组要总结应急过程,查找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对因工作不力出现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同时制定预防改进措施,写出总结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存档。水质异常应急处理预案即可关闭。
六、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要求
水质检测中心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定期开展对水质检测中心化验员以及配水厂化验员定期进行水质异常应急预案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2、培训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饮用水水质标准
(3)给排水知识
(4)水质化验知识
(5)净水工技术知识
(6)应急处理方案。
(二)演练
1、要求
水质检测中心应急指挥小组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水质异常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2、应急演练内容
(1)水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2)水质污染检测和报警程序演练
七、附录
水质事故应急抢险小组成员及联络方式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分管领导 |
陈梅村 |
7211199 |
13573389326 |
组 长 |
王志军 |
7210662 |
13455309241 |
副组长 |
崔福花 |
7210726 |
15965547046 |
组员 |
王敏婕 |
7210806 |
18560285829 |
李敏 |
18853368971 |
地震应急预案
城市供水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城市功能,安定人民生活,应对突发事件,化解公共危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临淄区地震应急预案》为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供水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行业特点,现制定《天齐渊供水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适应的范围指因地震导致公司内发生或遭遇设备故障、水质污染、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使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被打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用设施故障:电力供应、水厂设备、管网破裂;
2、社会环境恶化:水质污染、地震灾害、异常气象;
二、应急处理原则
1、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理,应贯彻“信息准确、报告及时、指挥一致、分工明确、工作协调、措施有力、处置迅速”的原则,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启动预案的命令由公司总经理下达,各部门接到命令后,按职能启动各自的专业预案,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同时服从上级指挥,落实上级决定。
3、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通过公共媒体发布紧急通告和相关注意事项滚动播报。
4、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水务局、集团公司等部门通报,求得外部的支援。
三、组织指挥保障
1、领导指挥机构
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指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宋军任组长,副经理李坤松、陈梅村任副组长,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和配套工作。
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预防地震办公室。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上下半年各召集一次,研究、布置、制定、落实和检查本行业地震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措施、系统调度、技术演练、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现场抢险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工作执行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调度小组、生产保障小组、救援救护小组、物资供应小组、后勤保卫小组和三支抢险小分队等八个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灾后各方面的应急行动,要全力保证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坚守岗位,一切服从指挥,听从统一调度。各小组组成如下:
(1)联络调度小组:执行指挥小组的工作方案,传达指挥部的决策;全面了解应急处理详情,及时向指挥组及上级汇报;协调指挥抢险救援的通讯联络等工作。
(2)生产保障小组:处理水质污染,排除设备故障;合理调度生产,保障城市供水;加强水质检测,确保供水质量。
(3)救援救护小组: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实施供水设施防护、救援救护和抗洪抢险等突击任务。
(4)物资供应小组:搞好抢险、救灾、救援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工作,保证应急需要。
(5)后勤保卫小组:及时运送抢险救援食品、工具;做好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和器材物资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抢险应急机动队伍,具体组成如下:
一分队:李凤国管道施工队
二分队:许子林管道施工队
三分队:路林清管道施工队
四、预案执行程序
1、地震发生后,各部门必须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司报告。一般性事件向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件须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接到地震报告后,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按照本预案,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3、在实施应急预案的同时,相应的工作执行机构立即开展工作,落实应急措施,解决有关问题。
4、现场指挥和有关工作执行机构的负责人,必须将需采取的救灾救援措施、需调集的物资设备、需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等事项,随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
5、各工作执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地开展各项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报告公司指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或有关部门支援。
6、地震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防止事态扩大。
7、地震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参与应急处理的工作执行机构,须向公司指挥小组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后逐级上报。
五、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制定,是本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下列几项:
1、水污染应急预案;
2、变配电故障应急预案;
3、火灾应急预案;
4、自来水爆管应急预案;
5、二氧化氯泄漏应急预案;
六、几点注意事项
1、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完善。
2、公司各部门都要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措施。要搞好自查自纠,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一遇险情即按照预案开展工作。
附录
指挥部成员及专家名单及联系电话
1、指挥部成员
组 长:宋 军 电话:13964397555
副组长:赵 鑫 电话:13864370157
李坤松 电话:15853337288
陈梅村 电话:13573389326
2、各行动组组长名单
技术保障组组长:王志军 电话:13455309241
现场勘察组组长:马洪亮 电话:13515330078
专业行动组组长:李 勇 电话:13969334050
后勤保障组组长:王 玲 电话:13969382756
水质检测中心主任:崔福花 电话:15965547046
3、技术专家名单
技术专家 孙正伟 电话:15762812297
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高反恐怖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淄博市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试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城市饮用水源和供水系统设施中大量施放生物战剂、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等,可致使大量居民因饮用或使用自来水而发生中毒,甚至造成居民因中毒严重而死亡,从而造成极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 员: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组长职责: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公司反恐怖各项工作,并在本预案启动时,组织指挥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反恐怖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坚守岗位,领导小组成员出差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公司反恐怖的日常工作。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牵头协调公司内外部各相关部门的反恐怖工作,承担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反恐怖袭击事件的最新信息,负责机要保密、保卫和宣传工作。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的有关信息报告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协调公司各有关部门判定恐怖袭击事件的规模,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示。
(二)水质检测中心:
1、坚持每日检测饮用水源水、出厂水和供水管网水的水质,评价水质污染情况,及时将水质异常情况及其污染程度上报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及时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水质检测人员迅速检测污染情况,判定污染源,评价污染程度以及对人的危害程度,并请示上级组织有关专家赴现场共同进行风险评价,并提出初步处置措施或建议。
(三)运行部:
1、制定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整个供水系统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调度工作。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及时掌握恐怖袭击的有关信息,及时请示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个供水系统进行停止供水或局部停止供水等生产调度工作,有效控制污染扩散,并配合公司各有关部门评价整个供水系统恢复生产的安全性,赶赴现场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污染,增加水处理工艺,更换设施。提出采取其他方式提供居民生活用水的措施或办法。
(四)供水抢修队:
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服从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全力协助消除整个供水系统中的污染物质,及时开启或关闭供水系统中的闸门,对供水管网进行冲洗和消毒、更换有关供水设施等。
(五)物资供应部:
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服从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采购保证反恐怖工作中所需的一切急用和备用的物资。
三、处置措施:
1、立即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并及时通过电话、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向市民发出警告,停止使用和接触被污染的自来水。并协助媒体宣传工作,稳定居民情绪。中毒居民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社会恐慌动乱。
2、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专家)赶赴现场确定污染物质,迅速检测水源地或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并采用最先进技术尽快确定污染程度,评估污染程度的影响范围以及污染情况对生产生活和人民健康的危害程度。
3、及时组织医疗部门和医疗专家对中毒居民进行治疗,指导居民如何自救、互救,如何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如何正确用水。
4、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采用安全有效的临时应急措施,解决居民生活用水。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排查,尽快找到污染源头,并切断污染源。
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对水源和供水设施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安全有效地清除,及时对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进行冲洗和消毒,及时更换受污染受破坏严重的有关设施,直到完全消除污染物质,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为止,确保安全供水。
7、积极组织力量做好恢复整个供水系统正常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8、当污染物质短时间无法完全清除时,及时组织技术专家对水处理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增加处理该污染物质的工艺和设备,使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9、及时恢复整个供水系统正常生产。
10、做好善后工作。
11、改进反恐怖袭击的预防方案。
四、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对反恐怖工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恐怖工作及有关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反恐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对恐怖活动的警惕性。增加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都可作为反恐怖工作的人员力量,发生中毒时,人员救护力量必须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医疗救护力量支援、技术专家支援和组织指导下,准确合理使用各种人员救护。
3、信息、通讯保障:饮用水源和供水系统的工程设施基础资料齐全,科学建档,科学管理,并具备快速查询和调送档案、资料的能力。生产工艺运行、设备运行和水质检测等数据资料应有备份档案。建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通讯保障专项预案,保障恐怖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和指挥通讯的畅通。
4、检测、技术和物资保障: (1)水质检测:加强对饮用水源和出厂水的水质检测工作,通过在线实时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水质检
测人员每日的检测等,保证能及时发现水源大量生物制剂、化学毒剂。
(2)技术: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和运行部提供水质评价和水处理等技术支持。
(3)物资:公司组织应急运水车,和作为救援的市政、园林运水车及消防部门的消防车一起负责向用水困难居民运送安全可靠的饮用水。保证各种机械作业设备随时可投入抢修、抢救。保证各种材料、配件都有储备,随时领用。各种水处理剂、消毒剂、救援物资的供应厂商与公司物资供应部长期挂钩,及时采购以备应急使用。
5、反恐怖力量建设:成立公司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建全,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保卫部承担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6、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公司依据制定的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检查和培训,提高整体应对能力。
水质信息上报及公示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供水水质管理,加大涉及百姓民生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水质信息公开活动,适用本制度。
三、本制度所称水质信息,是指公司出厂水、水源水、末梢水水质检测数据及说明等。本制度所称水质信息公开活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内容,以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布水质信息。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水质信息工作。
五、向社会公布的水质数据,应当由公司水质检测中心提供,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公布的水质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六、水质报告规定:
1、检测中心每日向质量经理上报日检结果。
2、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的水质化验报告,上报区水利局、市水利局。
七、水质公示时间、数据的具体要求遵守下列规定:
1、每日在客服中心门头电子屏公布《标准》中出厂水的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二氧化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
2、出厂水106项全分析报告,在客服中心电子屏滚动公布。
3、每月15日前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上月出厂水、水源水、末梢水的全分析报告。
八、水质信息应选择明显的位置予以公布,以便于公众查看。
九、公司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提供供水水质监测数据,办公室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公布的水质原始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水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十、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和办公室应当做好公众对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解释工作,同时注意多渠道收集汇总市民对水质信息公开的反馈意见,并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遇突发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及水质污染等事件并导致水质指标异常或超出国家标准时,应当及时通过公司网站或选择其他方式和渠道公布,向公众如实告知水质情况,视情况做出预警建议;暂时不适宜市民饮用时,应当提供应急供水保障。
十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已经及时告知水质情况下,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应当在正常公示周期内如实对外公布水质信息。
十三、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公布的水质数据有弄虚作假行为、未及时更新水质信息等情况之一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组织
组长:王志军
组员:朱伯跃 董玮 刘斌 付士亭 贾争艳 孙正伟 李俊 路丽丽 董静 胡玉兰 骆丽丽 朱美萍 赵炳胜 姚杰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制度
一、每次水箱清洗后均需进行水质采样检测(市疾控中心于每周一、二开展水质检测)。
二、水质必测项目为:色度、浊度、臭和味及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或二氧化氯),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选测项目为: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四、增测项目为: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五、水质检测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六、水质检测结果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一、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为确保设备完好,管好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率,公司建立设备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对设备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二、公司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设备管理、维修的重大技术措施实行规划,可行性分析和决策。
三、技术经理对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全面的业务管理,包括设备购置开箱、安装、调拨、报废、改造、更新、组织大中修理等管理工作以及建立设备帐、卡、档案等,并监督指导各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四、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三级保养,日常点检、小修,计划外修理等工作,各部门设备员具体负责对本部门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及技术指导并按要求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及时报公司,负责对本部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等基础资料的汇总整理存放。
第二章 设备的选型、购置、开箱验收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购置是设备前期管理的主要环节,选择设备的总原则是:要按照生产技术上的目前和将来发展的要求来选择。做到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操作上简便;维修方便,不是淘汰产品。具体考虑下列因素:
1、可靠性;2、节能性;3、安全性;4、耐用性;5、维修性;6、环保性;7、灵活性;8、成套性。
二、各部门需要添置设备时,须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由技术经理审核后填写设备购置计划审批表报分管经理。
三、分管经理定期召集会议,对提报的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作出经济技术评价,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推荐生产厂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选购。
四、设备确定购置后,各有关负责人在设备的购置计划审批表上签字,一式三份,分别报财务部、使用车间、运行部存档。
五、采购部门根据设备购置审核表的要求,全权负责设备的订货、购置运输、入库。
六、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运行部、技术经理、设备使用部门进行设备开箱验收,并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记录。
七、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损坏、规格型号不符、缺少部件、无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采购部门负责和托运单位、生产厂家联系补缺。
八、 设备验收后由采购部门整理所有技术资料及购置审批单、开箱验收记录,交由运行部存档,将购置审批单、开箱验收单及发票交财务部入帐。
九、自制设备必须有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由技术经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审查论证,报分管经理批准后安排制造。
十、自制设备完成后,由技术经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试运行报告,合格后收集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制度
一、按照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及有关安装要求,由技术经理组织单位或安装人员,将经开箱验收合格的新设备(改造、自制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转及验收移交。
二、引进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应按进口设备管理办法进行。
三、精、大、稀设备和贵重设备的安装方案报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由技术经理组织运行部、使用部门、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重要设备应由分管经理参加。新设备的验收内容:1、设备外观检查和安装正确性检查。
2、设备空运转、负荷运转及操纵系统的状况。
3、按出厂检验的项目和精度标准进行精度检验。
4、电气控制、起动系统的状况。
5、安全防护装置和环保性能。
6、按装箱单清点附件、工具、备件等。
五、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参加人员共同签字后,正式移交使用部门,同时由运行部写出安装试验报告,注明有关验收数据,验收文件由运行部存档。附机附件、专用工具等按装箱单清点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管理使用。
六、新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制造、安装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门与制造厂和安装单位联系解决,否则使用部门有权拒绝接收。
七、新设备交付使用后运行3-6个月,由运行部组织有关人员作性能指标测试、复查和调整。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设备的移装、借用及调拨制度
一、 凡已安装并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未经技术经理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移装或调动。公司内部之间的设备调动时由运行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技术经理同意后方可调动。
二、设备外出借用时,需经分管经理批准,办理借用手续,贵重设备要交付押金方可借用,借用设备损坏时,由借用单位按价赔偿。
三、设备对外调拨时,根据设备折旧程度,作有偿调拨。
四、设备调出时,所有附件、专用备件、图纸资料等应一并交给接收单位。
第五章 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投产前的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装箱单、随机附件及工具的移交清单;开箱验收单、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图纸、易损件图纸、安装基础图、试车记录、移交验收单、维护规程。
二、投产后资料:性能试验记录、一、二级保养记录、验收记录、事故报告单及分析处理结论、设备报废申请等。
三、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1、每台主要设备建立一个档案袋,存放选购、开箱、安装、试车、使用、维修改造、事故到报废整个过程的各种资料。
2、向生产厂家索取的相关资料,作为原始资料装订成册,并建立原图帐号分类保管。
3、备件图册是指导维修工作的重要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分类保管。
4、其它技术资料,如全厂设备平面布置图与设备有关的地下隐蔽工程水、电、气等管线图,可根据具体情况搜集整理装订成册,分类保管。
5、定期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内容包括核对、登记、分类、编号图样及文件必须清晰、完整。
6、建立档案分类目录,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
7、各类设备档案要严格按规定地点存放,注意防虫、防火、防潮、防丢失。
第六章 备品备件及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一、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为恢复设备的原有精度和使用性能而所需要更换的易损零件、部件,统称为备品配件,习惯上称为备件。认真搞好备件管理,对于缩短维修时间,提高维修质量,降低修理成本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备件来源主要分为自制备件和外购备件两类。外购备件由运行部根据年、季度计划,提供型号、尺寸、图纸购进。
三、各水厂、加压站设备管理员每月24日前向运行部报下月用备件计划,同时报本月备件消耗表,运行部根据上报计划统一汇总审核,填备品配件统计表报分管经理审批后,由运行部购入。
四、对于大、中项修理,改造用备件计划,由各单位提报技术经理汇总,报分管经理批准购入。
五、各部门领用备件,需经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及负责人审核鉴字后,办理领用手续。
六、设备备件质量,自制备件需经运行部检查合格方可入库。外购件凭合格证经运行部验证签字后入库,发现有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门处理。
七、退库。备件领出后因故不能用,应及时办理手续退回仓库。
八、 当设备外调或报废时,其专用备件视其使用价值做相应处理。
九、各种备件外调或报废时,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来进行分类、分行,达到帐物相符,做到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
十、 备件储备定额管理工作是做好备件工作的基础。备件管理人员必须积累基础资料,了解企业主要设备的结构、使用情况,通过资料的积累,以预测备件的消耗量,从而确定先进合理的储备定额。
十一、 备件储备定额应根据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和减少资金占用等原则来确定,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备件计划表、备件消耗表、备件领用单及维修计划等,确定合理的储备量。
十二、 各部门对所领出的备件要妥善保管,设备管理员认真做好消耗统计严格领用手续,任何人不得随便使用。
十三、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备用设备要按照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处于热备状态的设备每月一次试运行。
第七章 设备的更新改造制度
一、修理和更新改造相结合是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修中有改是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和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有效措施。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二、加速陈旧设备的更新是企业技术进步的一个方面。设备的更新是以比较经济和比较完善的设备代替已不能使用或经济上不宜使用的原有设备,属于下列情况的设备应当更新。
1、损失严重或大修后性能、精度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2、损耗虽在允许范围,但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的。
3、役龄长,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严重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
5、国家规定淘汰的。
三、设备更新首先要做好技术论证,对更新的设备必须认真进行技术经济评价。
四、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须做出改造方案报技术经理,由技术经理初审后报分管经理。
五、技术改造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
1、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2、设备技术改造的部位和改进要求。
3、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示意图和原理图。
4、设备改造费用估标和初步效益估计。
5、方案提出人、日期。
六、分管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方案进行技术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分析。
七、方案批准后,由技术经理编制更新改造计划,下达技术改造任务通知,分别报运行部、设备使用单位。
八、若技术改造方案需结合大修理进行,经论证通过,可列入大修计划。
九、设备改造完工后,由运行部组织有关人员按批准的设备改造方案,进行现场验收和试运转,并填写设备更新改造验收单。全部图纸资料交运行部归档。
十、对改造后的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经济效益、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总结,写出验收报告,报分管经理。
第八章 设备的闲置、封存、启封、报废管理制度
一、凡已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目前生产和工艺上暂时不用的设备为闲置设备。
二、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经技术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经理批准;设备使用部门通知财务部停止提取折旧费。
三、封存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就地封存。
1、切断电源,关闭管道阀门,放掉冷却水等。
2、清点附件,并检查设备的技术状态,使设备保持完好。
3、设备各部位擦试干净,涂油保护外加盖罩。
4、电气设备应清扫干净,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5、封存设备存放应根据设备和器材的用途、结构、重量、体积、安装、使用情况及当地条件确定。
6、对于电机、泵阀等重型设备,采用落地放置,下面适当放置木板隔潮,对于多级潜水泵等设备,采用“立式放置”,并适当固定,以减少变形;对于配电柜采用落地立式放置,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元件应搁架放置,并上覆塑料袋以防尘隔离。
四、封存设备的零件严禁拆卸和挪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封存设备零件时,须经技术经理批准,并立即编制计划外购或自行尽快补齐。
五、封存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定期保养、检查。
六、封存设备需启用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启用手续,经技术经理同意后,通知财务部对启用设备提取折旧费。
七、设备启封使用时,由使用部门认真清洗、擦拭、检查,按规定润滑后由有关单位参加试运行正常,方可投入正常生产。
八、闲置封存一年以上的设备,由运行部会同技术经理、提出不需用设备,报分管经理做出处理。
九、凡属以下设备均应报废。
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无法满足工艺要求。
2、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
3、严重影响安全、耗能高,“三废”污染严重的。
4、更新替换下的旧设备不能利用者。
十、 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技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分管经理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十一、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同时注销帐、卡。
十二、报废的设备中,如有可利用的零部件可作价利用。
第九章 设备的使用标准
一、设备自验收后即进入使用阶段,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运行部应做好下列基础工作。
1、“三建”,即建帐、建档、建卡。
2、制订并发放安全操作规程、维护规程。
二、要根据设备的性能、效率,恰当地安排各台设备的生产,不发生超负荷运转,在保证安全情况充分发挥其效能。
三、运行工须进行上岗前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掌握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后方可操作设备。
四、设备使用责任制。
1、生产设备应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定机定人,公用设备要指定负责人。
2、主要生产设备多班制运行,运行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交接班制度,当班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在完成交接班后签字。
3、操作工人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所有主要设备的操作工,须经公司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作业时间内,持证操作者对设备全面负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工作安排有权拒绝。
五、设备使用、维护的基本守则
1、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守则。
(1)好设备:操作工人应对其使用的设备负有保管责任。不经领导同意,不准别人乱动设备,应保证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装置等完整无损。设备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关闭电源保持现场,立即汇报运行部。
(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超温、超压、超负荷使用设备。
(3)修好设备: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人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及时修理好设备,使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
2、设备的“四会”要求(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1)会使用:设备操作工人要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熟知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2)会保养:设备操作工人应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按规定注油换油。
(3)会检查:操作工人懂得日常检查标准(设备完好、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项目,掌握检查方法和基本知识,能按日常点检规定进行日常检查。
(4)会排除故障:操作工人能鉴别设备正常及异常现象,判定异常状态的部位和原因。当设备出现异常时能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并与维修人员主动配合,分析设备事故,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预防措施。
3、操作设备的五项纪律:
(1)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换油。
(3)遵守交接班制度。
(4)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采取措施。
4、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六、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
1、运行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经过严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必须备有安全运行规程和运行记录。
3、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随时进行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4、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正常的情况时,值班人员根据操作规程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
5、设备不得超负荷、超压运行,设备的用油、用水、用汽必须按规定标准,如降低标准使用应追究责任。
6、保证各种指示仪器和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定期校验。
7、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和季节性检查。
8、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卫制度。
七、设备使用交接班制度
1、主要生产设备多班制运行,运行工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设备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双方签字。
2、接班工人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接班地点,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
3、交接班记录应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检修情况、工具、仪表等详细填入。
4、若因交接不清,设备在班后发生故障由接班人负责。
5、各单位负责人应每天负责检查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设备交接班记录认真填写,不准涂改、撕毁、丢失,用完后向单位设备管理员交旧换新。
第十章 设备完好标准
一、原则:设备能达到正常运行,出力达到设计要求。
二、内容:
1、动能设备:
(1)出力基本达到原设计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动正常,各润滑面无严重锈蚀、磨损。
(3)操作电气和控制系统、压力表、水位计等安装齐全,灵敏可靠。
(4)无超温、超压现象,无漏水、漏油现象。
(5)润滑系统装置齐全,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质符合要求。
2、电气设备:
(1)各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原出厂标准或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操作和控制系统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设备的通风散热和冷却系统齐全完整,效果良好。
(4)设备运行良好,绝缘及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5)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时数/实有设备台时数×100%
第十一章 设备的事故管理标准
一、凡生产及动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效能降低者均为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的划分:
1、一般事故:供水间断1小时内或供电、电力间断10-30分钟,或修理费用50-1000元。
2、重大事故:供水间断1小时以上或电力间断30分钟以上,或修理费用1000元以上。
三、间断时间从设备损坏停工时起,到修复后投入生产止,某些严重损坏设备而未中断生产的事故,按修复达到事前状况所需的修理费用作为衡量事故的尺度。
四、事故性质
1、责任事故:凡因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制造质量不良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
3、自然事故:凡因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
五、设备事故的处理
1、设备发生事故时,就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扩大事故损失外,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运行部、技术经理,重大事故同时报分管经理。
2、事故发生后,技术经理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追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写出事故报告。由技术经理审核后按事故性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分管经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纪律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或造成假象者应酌情加重处理。
5、对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十二章 设备使用管理奖惩规定
一、根据设备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公司将对在设备使用、维修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对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改造、改装、采购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三、各使用设备的部门、个人应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与设备使用标准中的规定。
四、 各设备使用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标准,及时、正确地做好设备的各种记录,填写种类统计、计划、申请表等。
五、设备检查及考核
1、运行部每月按设备管理达标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评分。
2、办公室每月按车辆检查标准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检查评分。
3、技术经理、财务部每半年对公司所有设备普查一次,并出具设备普查报告,计入考评。
六、对设备维护不良的使用部门,个人应予批评教育,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设备责任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出现一次责任事故扣单位月考评分3-10分,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第十三章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 精心维修好设备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减少各类修理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等方面有了显著效果。
二、设备的三级保养与验收
1、要根据设备的运转周期编制和下达设备的三级保养计划,并列入各使用部门考核内容。
2、三级保养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对设备进行擦试,检查各部位,加注润滑油,班中要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进行维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对电器的应做到:
a擦拭仪表玻璃及开关柜外壳及地面,保持清洁。
b观察仪表和指示灯参数状态是否正常、灵敏,主令电器是否灵敏可靠。
c倾听开关电器动作声音是否正常,柜内有无放电声。
d察看柜内有无绝缘烧焦气味和温度过高情况。
e高压开关柜通过观察窗对柜内情况进行仔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
f察看高压变压器温度是否正常。
g做好日常保养相关的工作交接班纪录。
(2)一级保养周期按设备运行500小时进行一次,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规定部位,对转动部位润滑,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部位。
对电器保养应做到:
a检查柜内电器有无杂物,并清扫灰尘等。
b紧固电器开关固定螺钉。
c检查主开关分合闸是否灵敏可靠,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其他电器如有卡滞现象,及时处理或润滑。
d检查一次回路压线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导线有无变色、损坏现象,及时紧固和更换。
e检查紧固二次回路接线端子。
f电容器柜保养应在断电状态下,对电容放电后再进行检查和除尘,检查电容器有无胀鼓现象,接地是否良好,柜内接线端子是否良好,电器元件安装是否松动,及时紧固和整理;
g直流屏应检查电瓶是否正常,检查紧固连接螺栓,紧固屏内接线端子,紧固整理电器元件安装。
h检查铰链、机构是否灵敏可靠,及时润滑减少磨损和锈蚀。
i对五防锁机构、操作机构等须进行实际操作试验,确保其性能的可靠性。
j察看高压变压器是否正常,擦拭外观,保持清洁,清扫地面保持整洁,检查紧固接线柱及接地。
k做好一级保养的相关工作记录。
(3)二级保养周期按设备运行2500小时进行一次,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彻底清洗、换油、检查电气部分,局部恢复精度。
对电器保养应做到:
a对主要断路器、接触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主触头、灭弧罩 、辅助触头等,并手动操作检查其闭合状态及特性,必要时进行维修及更换。
b对异常元器件可适当进行解剖检查。
c对冲击、动力较大的元件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应力较大部位有无变形、裂痕、破损等。
d对开关柜接地电阻进行测试检查,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e对高压开关柜机构进行操作试验,并调整其行程,检查隔离开关触头及接触情况,并达到技术要求。
f调整检查真空断路器行程、超行程。
g擦拭高压变压器,使其外观保持整洁,接线柱压接牢固,以及油质和油量检查,接地螺母是否牢固,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做介质强度试验,并对地面及周围环境彻底清洁。
h做好二级保养的相关工作记录。
3、三级保养后的验收
(1)日保工作,操作者应在下班前完成,接班者交接班中验收。单位设备管理员每周对日保工作抽查一次,发现未达到要求者,有权责成返工。
(2)二级保养完工后,应由主保人重点将设备存在的问题,及下次检修时需要更换的部件,详细汇报给运行部,由运行部负责验收并核实汇总记录事项,月底报送给技术经理。
4、设备的日常点检
(1)作为预防性维修的基础,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由操作工人负责进行。
(2)日常检查的目的是提早察觉故障隐患,并采取相应维修措施使故障损失限于最小。
(3)检查项目一般是针对设备影响产量、效率、成本、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部位。
(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视问题轻重分别由操作工和维修工负责重大问题报技术经理,安排解决(处理问题填写检修记录)。
三、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
1、建立润滑管理机构。各水厂、加压站等使用设备部门应设立专兼职润滑工。各部门设备管理员指导、监督设备润滑工作。
2、设备用油要实行定额管理,在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前提下,要注意节约。
3、建立和执行设备的清洗、换油制度。由设备使用单位润滑工编制设备的清洗换油计划报维修车间。换油计划应与三级保养及大中修理计划结合进行。
4、主要生产设备要建立以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为主要内容的设备润滑卡片(润滑五定卡)。由专职或兼职润滑工填写。
5、换油完工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运行部抽查。
6、没有润滑标牌的设备要制订润滑图表(或指导书)。
7、使用部门提出的润滑材料计划,按要求的时间、牌号及时采购,并经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
8、润滑材料入库后,应妥善保管以防混杂或变质,油桶不得露天存放。
第十四章 设备的计划修理分类与分工实施
一、计划修理
1、小修(日常维修):以设备单位操作工人为主。
2、大中修理:维修车间组织实施,由维修单位和单位操作工配合进行。
3、设备的大、中、小修,执行公司技术标准。
二、计划定期检修工作
1、三级保养(日常保养、定期保养):由设备使用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维修工与操作工配合进行。
2、日常检查由设备使用单位操作工人负责。
3、定期检查:定期对重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电器设备、动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如:(电机绝缘、接地电阻、断电保护安全装置、安全指示仪表耐压试验等,起重设备负荷试验等)由设备使用单位提报计划方案,运行部组织检查试验。
4、设备计划定期检修工作按有关试验规定进行。
三、计划外修理
1、改善性修理:改变制造上缺陷,而对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修理。
2、恢复性修理:自然灾害对设备造成的损坏而进行的修理。
3、临时性的修理:因责任事故或故障而进行的临时性修理。
4、计划外修理报技术经理,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5、计划外修理,工作量较大,单位不能解决,影响生产需加强力量立即抢修好的,应汇报技术经理,联系专业维修公司配合进行修理,抓紧恢复生产。
第十五章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原则
一、 设备维修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执行以预防为主,维护和保养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以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根据设备的运转周期,设备间隔期,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对生产者影响程度,设备年度技术状况普查资料以及下年度生产情况来编制。
第十六章 设备修理计划的编制
一、设备修理工作,要建立健全预防性修理制度,做到有计划的预先进行检查和状态监测,减少计划外修理任务。
二、设备年度大修,项目修理和小修计划,要结合设备技术普查情况以技术数据为依据,加强计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设备修理计划应与生产计划相衔接,生产与维修发生矛盾时应服从维修计划,计划的编制除执行检修间隔期外,还应将检查及其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检修计划,同时做到机电、仪表等统一安排检修。
四、下列设备一般不再考虑大修。
1、已超过使用年限。
2、已经过两次以上大修。
3、大修后精度达不到要求,且经济上不合算的。
4、设备本身技术落后,大修后达不到原来精度的。
五、设备维修计划,由各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掌握的各项检查编制,计划应用时提出材料及配件计划,年计划在11月份,季、月计划在上月24日前报公司运行部、技术经理。
六、运行部根据各单位提报计划组织平衡后报分管经理批准,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年计划在次年元月份以前,季月计划在上月5日前编制下达执行。
七、维修计划的实施、设备计划修理分类与分工标准。
八、修理计划的变更。
1、检修计划要严格执行,不允许随意变动,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和调整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属于修理能力的原因,大中修的变更和调整由运行部提出申请理由,分管经理审批。
2、因生产计划的原因,检修计划项目的变更和实施时间的调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技术经理认可同意后按上一条处理。
九、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必须妥善安排,落实措施,保证计划的实施。
十、结合设备大、中修进行技术革新的,应由各单位向技术经理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章 修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一、 设备修理必须严格按公司技术标准进行,经过二次大修或严重损坏的设备可适当放宽允差。
二、设备大、中修后的验收由技术经理、运行部、使用单位,按修理计划依据技术标准进行检查,交方由技术经理、运行部参加,接方由维修工人、操作者、设备管理员参加。
三、定期保养的质量检查验收按本标准,由运行部、维修单位、使用单位参加。
四、定期对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超重设备负荷试验等的检查验收,按有关试验规定执行,参加单位由技术经理、运行部、使用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八章 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修时,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鞋、戴安全帽。
二、设备检修时,应首先保证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空气开关、隔离开关、控制箱的保险等)。
三、在已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应首先验电,验电前先将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验电,确定验电器是否完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四、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上可能来电的各方向的线路接地并三相短路。
五、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六、工作负责人(由班长担任)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并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动作。
七、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
第十九章 设备维修外协管理规定
一、公司设备原则上日常维修以设备使用单位操作工人为主,大中修理由运行部组织维修人员实施。
二、确因技术力量、维修经验不足,或维修设备不具有等原因,需要外协维修的,需履行以下程序:
1、由运行部组织拆检,确认无力维修的,做书面申请,并报技术经理。
2、技术经理现场鉴定,对设备状况与需要做的维修做出分析,如确需外协维修的,报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同意外协后,由技术经理确定维修厂家。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三、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五、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六、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七、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八、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九、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十、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巡检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为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维修和保养管理,规范维修内容、程序、频率和标准,提高巡检效率,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结合二次供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中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巡检工作。
3、供水运行部为二次供水设施巡检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巡检计划核定及巡检工作监督等;所有参与巡检的工作班组及维修劳务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巡检方式及频率
1、供水运行部每天巡视两次二次供水设施,并填写巡检记录表。巡检范围包括泵房总表至住宅用户计量水表间的供水管道及附属元件、泵房设施、水箱、电器和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等。
三、巡检内容及要求
1、检查泵房内照明情况是否完好;屋内是否有渗水现象;泵房内防恐设施是否正常。定期搞好泵房卫生。
2、检查电气柜防水、防尘情况,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及线路绝缘是否正常。
3、检查泵房内是否有异响或大的振动,压力表指示、电气控制柜指示、电机电流和变频器指示及电动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水泵、管道、阀门、压力水容器等的密封情况,不允许有泄漏现象。
5、检查远程通讯状态和数据远传是否正常,自控系统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四、巡检监督和考核
1、巡检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巡检记录,并定期上交巡检报表。不按规定巡检或不及时汇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总公司规定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罚。
2、运行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巡检工作进行抽检和考核,发现不按规定巡检或填写记录的,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五、巡检安全措施和规定
1、巡检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并确保公共设施不受破坏。
2、巡检人员在巡检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将
无关人员带入岗位。
3、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录在案,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上报供水运行部。
二次供水水质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及水传梁病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抢救小组和事故应急后勒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梅村
副组长:马洪亮 王志军
2、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朱伯跃 樊新民 付士亭 李俊 孙正伟
3、事故应急抢救后勤小组成员:崔福花 潘红利 路锦明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调配和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进行紧急事故抢救。
2、抢救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的物资等。
二、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责任人严格履行水电中心抽水加压管理员工作职责,以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向事故报告责任人报告(5分钟内)。
2、事故报告责任人确认发生事故,立即向单位领导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10 分钟内),并同时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三、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全面工作机协调工作。抢救小组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与控制,现场设施及污染的处理、样品采集、清洗消毒、水源保护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减少污染,启动储备水源。后勤保障小组启动贮备物资,对现场处理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储备
后勤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要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或矿泉水供应各部门,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取水样送卫生计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
附: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 名 联系方式
朱伯跃 13869382756
樊新民 13505337421
付士亭 13573337056
李 俊 15898772133
孙正伟 15762812297
事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 名 联系方式
崔福花 15965547046
潘红利 13070620689
路锦明 13793311149